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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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考生和考生家长正当利益,维护学院合法权益,在2023年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之前,我院郑重申明如下:

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官网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zufedfc.edu.cn)是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各类招生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任何其他与学官方发布不一致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信息均为虚假信息,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注意甄别,不要轻信网络及其它机构的虚假招生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目前开展的招生项目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培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层次为专升本,学习形式为函授,需通过成人高考录取,颁发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成人教育学历证书;凡以学名义开展“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班“‘技能+学历人才培养项目“五年一贯制技能班”“‘2+3’全日制助学班”等招生的均为虚假信息。非学历教育培训主要以短期培训为主,不涉及学历证书。

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未开展全日制大专教育,未与任何省内外院校联合开展全日制大专招生或委托社会机构和个人招生,也未开展远程网络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学院目前未开展任何形式的国际合作培训项目,也未与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合作开展出国留学培训。凡以学院名义开展上述招生活动,或向学员承诺全日制大专文凭、在我校挂读所谓省外全日制大专的,均为虚假信息,与学校无任何关联。

4.除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签订相关协议、获许可的校外教学点、合作机构可以协助学开展招生宣传外,学未授权其他校外机构或个人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培训等招生宣传。学费缴纳统一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级账户收缴,从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收缴学费。

5.任何假借我招生人员名义“招生”、收费或承诺“包录取、包就业”的,均属虚假宣传和违规承诺。请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虚假承诺。如发现招生诈骗行为,及时向当地公安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举报,也可及时向我核实。因轻信他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概不承担责任。若有相关疑问,请与我们联系,官方咨询电话:0573-87571526;官方监督举报电话:0573-87571529

6.严正警告冒用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名义发布继续教育虚假招生信息、实施非法招生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不法侵权行为,学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特此声明。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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