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初步拟定《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混合式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实习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考场规则》(征求意见稿)、《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考试成绩卷、试题归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补考、缓考、重修规定》(征求意见稿)、《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征求意见稿)、《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历继续教育教师课堂教学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免修规定》(征求意见稿)。
现向各部门、各单位征求意见与建议,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23年6月5日下班前将《意见反馈表》电子稿及纸质稿报教务管理部。
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俞甜
联系电话:87571526
地点:大创园B302
教务管理部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