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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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学年成人学历教育学生报到注册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点,全体学生:

我院2023学年成人学历教育学生报到注册与面授等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

1.2023学年报到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8日,各教学点负责通知学生报到注册时间和地点。

2.各教学点应根据2023级新生录取名单,及时建立学生班级QQ群或微信群,开展好新生报到注册工作。新生报到注册时,各教学点应认真审验准考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书等证件原件,拍摄入学照片(照片大小480*640,照片格式jpeg,文件以“教学点+姓名”命名),在收取的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上注明学生姓名、专业、学号、审验人、日期,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背面必须注明“此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一切都真实有效,如因此证书有效性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承担”字样,并由学生签字)。如果证件、照片不符合要求,不予注册。请各教学点及时将入学照片和复核材料扫描件(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发送到继续教育学院。

3.站点间新生学籍异动,或站内学生休学、退学等学籍异动申请与报到注册同时进行,由各教学点向继续教育学院申请。

4.纸质教材、学生证、学生手册(电子版)等材料,由各教学点在学生报到注册或面授时办理领取。

5.学生报到注册时应已完成当年学费缴交。当年没有缴交学费的,原则上不予注册。2023级新生未按时缴费且不办理休学手续的,学院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其他年级学生未按时缴费且不办理休、退学手续的,学院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注销其学籍。

二、学费及教材费

1.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号)收费标准,我院学历学费标准:经管类、文史类为2970元/人·年;理工类为3300元/人·年。

2.学费由学院计划财务处统一收缴。各教学点应督促学生于2023年2月18日至3月15日期间将学费汇入学院指定账户,由学院开具正式发票。(具体缴费方式见附件)

3.教材费标准为300元/人·年。学生教材费由各教学点代为收取,根据学校提供的教材版本由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购买,毕业时清算,多退少补。

三、开学典礼及始业教育

学院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和属地防控要求将统一组织2023级新生线上开学典礼及始业教育工作,务必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要求每位学生了解培养方案、学籍管理、混合式教学模式、毕业与学士学位申请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四、教学教务管理

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组织教学。各教学点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面授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教学;线上课程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好学生进行学习,同时要做好线下面授及其他教辅事宜;召开面授教师会议,要求任课教师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和课堂纪律,严格按照课表安排认真组织教学,如有变更,须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2.加强考纪考风教育,做好考试工作。各教学点要认真做好学生考纪考风宣传教育工作。每场考试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隔位安排考生,监考教师要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证件不齐不予安排考试。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3.加强考勤管理。班主任要坚持每天点名,做到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考勤记载要及时、如实上报。请各教学点严格执行学生请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予批准。

4.面授上课时间。原则上一天安排三个时间段:8:30-11:30;13:30-16:30;18:30-20:30。各教学点上课时间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作适当调整。

五、其它相关事项

1.各教学点要加强组织领导,配备教务、学生管理等值班人员,妥善解决好学生的安全和食宿等问题。

2.学院新学期后续相关工作安排,请各教学点及同学们持续关注学院网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zufedfc.edu.cn))。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费缴费方式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费缴费方式


学院采用支付宝方式交费,具体说明如下:

    1.打开支付宝首页,查找“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计划财务部”,关注该 生活号;

    2.点击页面底部“缴费大厅”,跳出知校授权页面,点击确认授权;

    3.点击教育缴费项目的“成人高等教育收费”;

    4.根据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

    5.核对本人信息,确认学费金额,最后点击“确认提交”,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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