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财大东〔2019〕267号)文件精神,经民主评议和推荐,结合被考核人的工作表现,现将继续教育学院、计划财务部2021年度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优秀:吴佳丽、陈祎臻
合格:吴春晖、蒋佳丽、金晓萍、施雨佳、杨树军、俞甜
公示期:2021年12月23日—12月25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2月25日前向杨健兰老师、何新荣老师反映。
杨健兰老师联系电话:87571151
何新荣老师联系电话:87571519
继续教育学院
计划财务部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