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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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规定,经安全保卫部、继续教育学院全体教职工民主评议,评选小组认真审议,决定推荐吴孝杰同志为2021-2022学年先进工作者,现按学院要求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6月9日-6月11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在2022年6月11日前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反馈到安全保卫部杜晗君老师处、继续教育学院何新荣老师处。

联系电话:杜晗君老师0573-87571159、何新荣老师0573-87571519



继续教育学院、安全保卫部

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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