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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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同学:

本分院2014级学生即将完成在校学习任务,进入企业实习及毕业论文阶段,为做好本年度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1、本学期教学任务及所有课程考试于第7周(10月27日)结束,10月28日办理离校手续。学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凭《2014级学生离校通知单》到各部门办理盖章手续(未缴清学费的同学务必缴清学费),所有盖章手续完成后,将离校通知单交于班主任处,并领取毕业实习单位考核表等方可离校。

2、本学期课程结束前,班主任应做好毕业实践动员及离校工作安排,要对学生提出要求,重申学校纪律,强化行为管理,并将毕业实习单位考核表及毕业论文的格式和要求等下达至每个学生。

3、学生离校后必须在一学期内(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完成毕业实习(实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和毕业论文(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返校时(返校时间另行通知)上交毕业实习单位考核表(加盖单位公章)和毕业论文,然后领取毕业证书,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不予颁发毕业证书。各位同学务必按照规定完成毕业实践任务。

4、在校外实习期间,各部门、各班级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班主任与学生干部必须保持经常联系,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为学生提供周到服务

以上安排,请各有关部门、班级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1:成教分院2014级学生离校通知单  20161020063746797.doc

附件2:成教毕业论文  20161020064114571.rar

附件3:实习单位考核表  20161020065226105.doc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成教分院

二零一六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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