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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以及其他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办学行为,确保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活动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该规定已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该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教办考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高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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